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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 是 乱 停 乱 放 惹 的 祸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xiushui

    2004年10月7日18时40分,江西省修水县修铜线黄沙路段,发生一起三轮摩托车与农用车追尾的重大交通事故。该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围观群众说:都是乱停乱放惹的祸。
    原来,当日中午黄某驾驶江西g50497农用车由修水往黄港方向,行至黄沙路时因车发生故障便将车停放在路旁,然后自己去找修理工,既未开警示灯,也未在车辆前后放置警示标志。18时40分,程某驾驶赣gc3823三轮摩托车撞到其车辆尾部,程某当场死亡,车上一位乘车人重伤。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根据现场情况责令黄某先行垫付丧葬费等捌仟元整,其余款项待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再予处理。
    当地群众表示不可理解,黄某也一脸茫然。殊不知,黄某未按规定停放车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之规定,应负相应的事故责任。
    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不要随意将车辆停放在公路上,即使车辆出现故障确要停放。也要遵守规定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目前,此案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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