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山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修水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10年9月18日上午10:00至10:15在县城区统一试鸣防空袭警报。
三种防空袭警报发放时间及音响信号:
10:00发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10:06发放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10:12发放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望全体市民听取警报信号后,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对借机闹事扰乱社会秩序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修水县人民政府
2010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