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周义生
今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坚持为民服务,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调解民商事法律关系,开展行政审判。上半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127件,结案803件,其中受理诉讼案件930件,审结698件,受理执行案件197件,执结105件。
在审判过程中,法院突出调解优先,全力化解矛盾。原告钟某诉被告车某离婚纠纷一案中,承办法官先后数次到原、被告居住地明法析理,并在县委政法委、马坳镇政府及当事人所在村组共同参与调解下,双方最终同意承办法官提出的执行和解意见。渣津镇朱某诉辜某财产损害赔偿一案,该案是因火灾引起的一起诉争标的较大案件,如果非调解结案,双方各种费用将会增加数万元,后经法官耐心细致调解,最终以被告赔偿原告5万元调解结案。
法院推行导诉服务制度和判后答疑制度,设立便民服务台,提供纸、笔和茶水,帮助书写困难的当事人制作口述诉状。上半年,为当事人提供导诉服务560余人次,多形式进行判前释法、判后答疑80余人次。根据群众需要,实行假日法庭、村庄法庭,开展巡回审判。上半年开展巡回审判案件60余件次。年初,法官到田间地头开展土地承包案件调解;调解交通事故纠纷时,法官到医院看望伤者,组织涉案司机与保险公司调解;对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办案法官上门了解情况,勘察现场,最大程度促成调解结案。 (周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