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朱彩源
6月25日,黄港镇彭桥村26户林农在县林业局林权办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与江西省维森农林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山林流转协议,村民们将52宗1500多亩山地30年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流转给了该公司。林农代表邓金华说:“有了林权办的见证,我们就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森林资源流转是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的产物,是盘活现有山林资源,使山林变资产、资产变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山林生产力,发挥山林经济效益的有效举措。在当前森林资源流转中,由于广大农民群众对这一新生事物接触少,认识不足,信息闭塞,其权利和利益易受流转中介损害。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利,让农民群众在山林流转中获得最高经济效益,6月开始,林权办根据自身熟知林业政策法规和山林 流转信息的职能特点,将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森林资源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山林流转协议书上,参与见证流转双方的协议签订,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一个月以来,已成功参与见证2起山林流转协议签订。
相关链接:森林资源流转协议是森林资源转让人与受让人就森林资源转让的有关具体事项和具体条件达成的书面意见。协议如果不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影响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利,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表示,便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