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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10家单位获评“修水县第一届价格诚信单位”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朱彩源

  记者从4月30日举行的县第一届“价格诚信单位”授牌仪式上获悉,通过参评单位自愿报名、县“价格诚信单位”考评委员会逐个考核、向社会公示等程序,县新华书店、民乐家电销售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荣获“修水县第一届价格诚信单位”称号。
  为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市场价格环境,我县于去年8月正式启动“修水县第一届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县物价局、总工会、修水报社、广播电视台、消费者协会五家单位联合组成考评委员会,下设考评办公室,主要对医疗、通信、宾馆、餐饮、交通、烟草、电力及其它商贸流通行业的73家单位进行评选。评选内容涉及执行价格法规情况、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内部价格管理制度、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和其它服务环境等方面。评选活动分宣传准备、考核评选、授匾公布三个阶段进行,各参加评选单位对照《修水县价格诚信单位评选(评分)标准》进行自评,然后后向县物价局申报,考评委员会对各申报单位按项目标准实行百分制考评,初步拟定入选单位名单,最后经过社会公示确定价格诚信单位,并授予“价格诚信单位”称号。价格诚信单位可在其标价签(价目表)上标明其信用等级,免于价格部门的专项检查和市场巡查。价格诚信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凡发生价格违法行为,物价部门可采取书面警示、督促整改甚至撤销其“价格诚信单位”称号等方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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