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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黄庭坚诞辰980周年“山谷传薪,诗韵修水”全国诗词大赛征稿启事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山谷诗社

  黄庭坚(1045-1105),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北宋文学家、书法家,江西诗派开山之祖。其作品的哲学思考和独特见解,展现豁达、淡然、超然人生态度,为当代人提供了宝贵的心理调适方法‌。其作品质朴自然,意脉清晰,体现平淡之美,为当代文学创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中共修水县委宣传部、修水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修水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修水县红色基因与文化传承发展中心特举办纪念黄庭坚诞辰980周年“山谷传薪,诗韵修水”全国诗词大赛,以其进一步传承江西诗派精神,宣传推介修水风物。‌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修水县委宣传部
  修水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修水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修水县红色基因与文化传承发展中心
  承办单位:
  黄庭坚纪念馆
  双井黄氏文化研究会
  修水县山谷诗社
  协办单位:
  修水县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江西品升砚台有限公司
  漫江红茶业有限公司

二、征稿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近体诗词为载体,宣传颂扬修水近年的发展变化,尤其是发展与文化、旅游、工业、农业的结合。作品应内容健康,主题清晰,格调高雅,辞美意新,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

三、征稿对象
    全国诗词爱好者。

四、征稿要求
  1.参赛作品为近体诗词。诗词默认平水韵和词林正韵,新韵需注明,新旧韵不能混用。每人限投2首,至少1首需体现修水元素。
  2.参赛作品须为原创,AI创作和抄袭作品一律禁报,且文责自负。

五、活动时间
  1.征集时间:自征稿启事发出之日起——2025年9月30日截稿。
  2.颁奖时间:拟于2025年10月(以最终通知为准)。
  3.届时将邀请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参加在修水县举办的纪念黄庭坚诞辰980周年“山谷传薪,诗韵修水”全国诗词大赛颁奖活动。

六、评审工作
  将聘请著名诗人按照匿名初评、复评、终评步骤做好评审工作。

七、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1名,奖特制国家级非遗修水贡砚一个(价值12000元)、一盒精装《黄庭坚文化丛书》;二等奖2名,每人奖特制国家级非遗修水贡砚一个(价值6000元)、一盒精装《黄庭坚文化丛书》;三等奖3名,每人奖特制国家级非遗修水贡砚一个(价值3000元)、一盒精装《黄庭坚文化丛书》;优秀奖30名,每人奖极品宁红茶一盒(价值1000元)。所有获奖作品将结集刊出。奖品、证书由主办方核定后发放。

八、投稿方式
  设立收稿邮箱:2510668052@qq.com。
  不收纸质稿件,邮箱投稿请直接写于邮箱界面,不要使用附件。并在稿件末尾注意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邮箱地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人:傅筱萍,电话:13970296812。

九、规则说明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独立完成创作,抄袭、剽窃、套改属不法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
  2.参赛作品须未在任何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公开发表,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3.投稿即视为参赛者同意在本次赛事活动中公布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同意在公告、展览、赛事宣传、谋体、结集等使用参赛作品,主办方不再另行支付报酬。
  4.本次征稿解释权属于活动主办方,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规定。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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