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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良肱传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周湖岭

  《宋史》余良肱传
  余良肱字康臣,洪州分宁人。第进士,调荆南司理参军。属县捕得杀人者,自诬服,良肱视验尸与刃,疑之曰:『岂有刃盈尺而伤不及寸?乎』白府,请自捕逮。未几,更获真杀人者。民有失财物逾十万,逮平民数十。方暑,搒掠号呼闻于外。或有附吏耳语,良肱阴知其为盗,亟捕诘之,贜尽得。改大理寺丞,出知湘阴县。县逋米数千石,岁责里胥代输。良肱论列之,遂蠲其籍。通判杭州,江潮善溢,漂官民庐舍。良肱垒石隄二十里障之,潮不为害。时王陶为属官,常以气犯府帅,吏或诉陶,帅挟憾欲按之,良肱不可,曰:『使陶以罪去,是以直不容。』帅遂已。后陶官于朝,果以直闻。知虔州,士大夫死岭外者,丧车自虔出,多弱子寡妇,良肱悉力振护。孤女无所依者,出俸钱嫁之。以母老,得知南康军。丁母忧,服除,为三司使判官。方关陕用兵,朝议贷在京民钱,良肱力争之。会大臣亦以为言,议遂。格内府出腐币售三司,三司吏将受之,良肱独曰:『若赋诸军,军且怨;不则,贷诸民,民且病,请付文思以奉帷幄』。改知明州,朝廷方治汴渠,留提举汴河司。汴水澱淤,流且缓,执政主狭河议。良肱谓:『善治水者,不与水争地。方冬水涸,宜自京左浚治,以及畿右,三年可使水复行地中。』弗听。又议伐汴堤木,以资狭河。良肱言:『自泗至京千余里,江淮漕卒接踵者,行多病喝,藉荫以休,又其根盘错与堤为固,伐之不便。』屡争不能得,廼请不与其事。执政虽怒,竟不为屈。改太常少卿,知润州。迁光禄卿,知宣州,治为江东最。请老,提举洪州玉隆观,卒年八十一。七子,卞、爽最知名。

  译 文:
  余良肱,字康臣,是洪州分宁人。考中进士后,调任荆南司理参军。所属县抓到一个杀人凶手,凶手自己无辜服罪,余良肱查验尸体和凶器,怀疑地说:“哪里有刀刃满一尺而伤口不到一寸的呢?” 禀告府衙,请求亲自去抓捕凶手。不久,又抓到了真正的杀人凶手。百姓有丢失财物超过十万的,逮捕了几十个平民。当时正值暑天,拷打逼供的呼喊声在外面都能听到。有人附着官吏的耳朵说话,余良肱心知他就是盗贼,立刻抓捕审问,缴获了全部赃物。改任大理寺丞,出任湘阴知县。县里拖欠几千石米,每年责令里胥代为缴纳。余良肱上书议论此事,于是都免除了。任杭州通判,钱塘江潮水容易泛滥,冲走了官民的房屋。余良肱修筑二十里石堤阻挡潮水,潮水不再造成灾害。当时王陶是属官,常常因为意气用事冒犯府帅,有的官吏就状告王陶,府帅心怀怨恨想要查办他,余良肱不同意,说:“如果让王陶因为罪过离职,这是因为正直而不被容纳。” 府帅于是作罢。后来王陶在朝廷做官,果然因为正直闻名。任虔州知州,士大夫死在岭南的,灵车从虔州出发,大多是年幼的子女和寡妇,余良肱全力救济保护。孤女没有依靠的,拿出俸禄为她们出嫁。因为母亲年老,得以任南康军知军。为母亲守丧,服丧期满,任三司使判官。正当关陕用兵的时候,朝廷商议借贷在京城的百姓的钱财,余良肱极力争论此事。恰逢大臣也为此进言,商议于是被搁置。内府拿出腐烂的货币卖给三司,三司的官吏将要接受,只有余良肱说:“如果把这些货币发给各军,军队将会怨恨;不然的话,借贷给百姓,百姓将会困苦,请交给文思院用来供应宫廷。” 改任明州知州,朝廷正在治理汴渠,留他提举汴河司。汴水淤积,水流缓慢,执政的人主张缩小河道。余良肱说:“善于治水的人,不与水争地。正值冬天水干涸,应当从京城左边疏浚治理,一直到京城右边,三年可以使水重新在地下流淌。” 没有被听从。又商议砍伐汴堤的树木,用来资助缩小河道。余良肱说:“从泗州到京城一千多里,江淮漕运的士卒接连不断,行走在路上大多生病口渴,依靠树荫休息,而且树木的根盘根错节与堤岸连在一起很坚固,砍伐它们不妥。” 多次争论不能被采纳,于是请求不参与这件事。执政的人虽然生气,最终也没有使他屈服。改任太常少卿,任润州知州。升任光禄卿,任宣州知州,治理的政绩在江东地区最好。请求告老还乡,提举洪州玉隆观,去世时八十一岁。有七个儿子,余卞、余爽最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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