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沈曼娜
11月17日下午,修水公安交管大队巡逻中队在巡逻途中,先后在城区车家源路、兴顺路截获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红色私家车和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轻型小货车。民警现场分别对两名驾驶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随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两位驾驶员分别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11月17日下午,修水公安交管大队巡逻中队在巡逻途中,先后在城区车家源路、兴顺路截获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红色私家车和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轻型小货车。民警现场分别对两名驾驶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随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两位驾驶员分别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