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徐启华
成化十四年(1478)五月十二,黎淳由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读升为吏部右侍郎(正三品)。
明史
交代一下明朝的行政机构设置。明初,朱元璋对以往政治制度进行了大胆的变革和创新。撤销行中书省,设立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分掌各省行政、司法、军事权力,三者地位平等,互不统摄,向中央负责。全国分为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十二个布政使司,洪武十五年(1382)增设云南布政使司。加上北直隶(北京)、南直隶(南京),共十五个省级单位,称为“两京十三布政司”。洪武十三年(1380),撤销中书省,不设丞相,提高六部职权,分掌天下事务,直接向皇帝汇报。“以尚书任天下事,侍郎贰之”。同时将掌管全国军事的大都督府一分为五,改为前、后、左、右、中五军都督府,分领所属都司卫所部队,但无权调兵。
中央政务机构主要由六部组成。
吏部,掌管人事事务。下辖文选、考功、稽勋、验封四个清吏司,分管国家所有文官的铨选任免、考课处分、勋级丧养、封爵荫恤等事务。因为吏部掌管人事权,地位最高,“视五部为特重”,是当时公认的首部。
吏部
户部,掌管民政财政事务。
礼部,掌管文教礼仪及部分对外关系事务。
兵部,掌管军事行政及武职任免等事务。
刑部,掌管司法行政事务。
工部,掌管工程建造事务。
另外,对应设置六科,对六部进行监督。
由上可见,六部的职责管辖,大体上包括了当时国家的基本政务,也体现了六部是行政的重心所在。
除了六部之外,当时还设置有其他的政务部门,诸如院(都察、翰林、理藩、太医等)、寺(大理、太常、光禄、鸿胪等)、监(国子、钦天等)、府(詹事、宗人等)、司(通政使、行人等)等部门,除都察院、宗人府、通政使司等少数相对独立的部门之外,在政务上都接受六部的指导和安排。
吏部长官称吏部尚书,置吏部左、右侍郎二人,为吏部副长官,明代正三品,在吏部仅次于尚书。中国古代尊左卑右,左右侍郎虽然在级别上是平级,都是正三品,但在出路上却有区别,左侍郎往往升尚书,而右侍郎常常只升左侍郎。
在六部和皇帝之间还有一个机构——内阁。
明初,朱元璋设置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文华殿诸大学士,以辅导太子,其主要权力只是顾问。
华盖殿
明成祖即位后,特派解缙、胡广、杨荣等入午门值文渊阁,参预机务,称为内阁,内阁制度至此建立。进入内阁的官员称大学士,有别于翰林院学士。永乐中期以后,内阁职权渐重,兼管六部尚书,成为皇帝的最高幕僚和决策机构。明宣宗时期,内阁权力上升为最高幕僚和决策机构,形成了更为完善的政务流程:全国大大小小的奏章,甚至老百姓给皇帝提出的建议,都由通政使司汇总,司礼监呈报皇帝过目,再交到内阁,内阁负责草拟处理意见,再由司礼监把意见呈报皇上批准,最后由六科校对下发。到成化、弘治之际,内阁已经成为足以对抗皇权的文官政府代表。随着内阁权力的不断增大,内阁成为一个重要的部门。从明英宗朱祁镇开始,后面的历届皇帝差不多都是荒怠懒惰或宠信宦官的人,他们往往会将政务交给内阁处理。于是,内阁地位进一步提高。内阁地位提高的一个显著标志是内阁拥有了"票拟"大权。票拟也叫做票旨、条旨,就是所有的章奏先由内阁大学士看过,然后用一个小纸条写上处理意见,再送进宫里由皇帝最终决定,这叫做“条旨”。皇帝看过以后,把纸条撕了,再亲自用红笔写上意见,叫做“批红”,亦称“朱批”。皇帝批好了拿出去由下面执行,这就是正式的谕旨。在君主专制体制下,拥有代替皇帝起草批示的权力,代表着具有绝对权威的“皇言”,其重要地位是可想而知的。但是,内阁的“票拟”终究不过是给皇帝提供参考的初步意见,最后的决定权还在皇帝手中。内阁权力的有无及大小,内阁实际地位的高低,也主要体现在其所写“票拟”被采纳的程度上。
大学士不止一个,其居首者,号称首辅,其权最大,才有票拟之权。
明代,六部九卿合成一词,指六部长官,也就是六部尚书与通政使司(掌内外章奏和臣民密封申诉之件)长官通政使、大理寺(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狱案件审理)长官大理寺卿、都察院(掌监察、弹劾及建议,与刑部、大理寺并称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亦称“三司会审”)长官左都御史。此国家政府中分管国家各项工作的九位最高长官,合称“六部九卿”。
基本上可以这么讲,几位内阁大学士,加上六部九卿九个正长官、六部十二个副长官,就形成了国家的行政核心。此时的黎淳已是进入国家核心层的大臣了,何况还是六部之首的吏部副长官。他时年56岁,仕途发展空间很大。
时任吏部尚书尹旻,左侍郎黄镐。
官府衙门
尹旻(1422—1503)字同仁,山东历城县人,正统十三年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历任刑科给事中、通政司左参议、吏部右侍郎(天顺七年任)、吏部左侍郎(成化五年任)、吏部尚书(成化九年任)等职,累加太子少保、太子太保、太子太傅、光禄大夫、柱国。他先后在吏部先后二十余年,甄别人物,随才受任,各得其职。时有“公道不如王恕,选法不如尹旻”之誉。名臣耿裕在弘治年间再次任吏部尚书时上疏说:“臣明敏不如尹旻,公直不如王恕。”可见尹旻之才干。
尹旻一定是欣赏和信任黎淳的,否则,决不会推荐或同意黎淳担任他的副手。他们的渊源始自天顺元年的会试,尹旻充会试掌卷官,虽非座主门生关系,而且只大黎淳一岁,但因其入仕早八年,也应被黎淳尊为政坛前辈。尹旻成化九年任吏部尚书,五年后黎淳入吏部成为直接下级,直到九年后的成化二十二年尹旻致仕,其间相处应该是和谐愉快的,在朝政大事上意见也甚为合拍。这件小事或许见出二者关系之一斑:成化十七年春,工部尚书刘昭之兄刘暟返乡,尹旻委托黎淳写了一篇赠序。后来尹旻被万安等陷害致仕后,黎淳被当作同党贬往南京,尤见二者关系之深。《李东阳集》中有三篇与尹旻有关的作品,即《寿太宰尹公八十》《寿冢宰尹公序》《明故吏部尚书致仕赠特进太保谥恭简尹公墓志铭》(尹旻遗命其孙继祖请李东阳作),以李东阳和黎淳关系密切的程度推测,也能说明一定问题。
黄镐(1420—1488),字叔高,福建侯官人。明正统十年(1445)进士。正统十四年(1449),巡按贵州,年未三十,而娴于军旅。时蛮族叛乱,黄镐奋勇前驱,斩一蛮酋,追至镇远,连战皆捷。后叛兵进逼平越,黄镐率军据城以守。平越被围九月,士民掘草根、煮弩铠以食,赖黄镐调护,人无叛心。景泰三年(1452),迁广东按察司佥事。成化元年(1465),任广东左参政,渐次讨平海盗,屡立战功,进浙江按察使,升广西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总督南京粮储兼理屯田事。成化十一年任吏部右侍郎,十三年迁左,后来于十六年迁南京户部尚书。成化十九年(1483)致仕,赐玺书公车送归。途中病卒,赠太子少保,谥“襄敏”。
黎淳一生推崇务实之人,故和黄镐相处也不错,《黎文僖公集》就收有《题黄叔高画四首》。
吏部铨选则例
黎淳为人质直,和同僚相处,无话不说。如果手下官员犯有过错,一定当面责问,很让人受不了,但却不含一点个人成见。故大家知道他没有故意整人之心,也不憾恨于他,还非常佩服他的诚恳。
黎淳自入官场,就一直廉洁自律,谨慎自持。到了吏部之后,虽然握有铨选大权,更加畏慎。李东阳和倪岳分别在黎淳行状和传记中记载了黎淳的一些生活细节,说黎淳生活简朴,从不接受私人馈赠,大门常常插着门闩,行为非常谨慎。
嘉靖《湖广图经志书》也有此类记载:“(黎淳)在吏部,不行请嘱,不受私馈。有乡人为广东方面者(方面,古指一个地方的军政要职或其长官),到京以书一部、银酒盏一事(一套八个或十个)遗之。淳于外目书下写“收”字,酒盏下写‘奉还养廉’四字。”黎淳在吏侍任内的湖广乡人为“广东方面”者仅两人:一位是总督朱英,湖广桂阳人;另一位是左布政使袁恺,石首人。我以为袁恺的可能性大一些。袁是景泰元年(1450)庚午科举人,成化十八年由广东右布政使转左布政使,任至二十年。石首紧邻华容,黎淳与石首许多人存在姻友关系,后来其侄民望(黎沧次子)长女就可能嫁给了袁恺之孙。朱英是湘南桂阳人,因地域等原因,可能性就小很多。但不管是谁,送并不值多少钱的银酒盏仅是一种乡友感情的表达而已。而黎淳不接受酒盏,是他用较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并没有责怪之意。
有关史料上记载了黎淳两件小事。
四子民安小时候在外面学馆读蒙学。某天,一员小吏到学馆有事,随便问了几位蒙童的家长姓名,知道民安是吏部侍郎黎淳的公子。或许是慕名,或许是想取得黎淳的好感,就送了他一把漂亮的福建扇。民安回家扇风时,被黎淳发现。黎淳追问扇子来历后,马上叫来小吏,要他写下收回扇子的字据,把扇子领走。
同乡小吏邓禄在京工作,有几十两银子寄放黎淳家,后来不幸病死。当时邓子尚小,黎淳怕把钱给他容易出意外,直到邓家儿子成人,才放心地把银子归还邓家。
这两件事也表现了黎淳清廉与谨慎的个性特征。
黎淳在吏部任职期间,一是坚持原则,铨选贤能,对于有劣迹的官员予以压制。二是抵制干谒说情,即使是权贵的面子也不给半分。
黎淳个性虽然谨慎,但在履职方面,却似乎换了一个人。史载:“(黎)淳刚简严重,有大臣体,临事议论,激而不随。”黎淳坚强朴直,严肃稳重,有大臣的立朝准则,面临大事发表意见时,富有激情主见,不肯随声附和别人的看法。徐溥在黎淳神道碑中也说他“……尤好直言,居官屡除弊事”。
黎淳去世后十多年出生的华容同乡、文学家孙宜说了一段类似的话:“文僖在朝,凝重若山岳,其所立处,即人咸远避,莫敢泄近。自公卿贵戚居权要乘声焰者多矣,皆无能以私干文僖,于是卒淹其官,屏之,勿令入。文僖盖古坚朴强直之士云。”这段文字说的就是黎淳在吏部的表现:严肃正直,坚持原则,敢说直话,清正履职,即使是凭借声威气焰的公卿贵戚,也不敢到他那里行请托,走门路,在铨选官员上塞进自己的私货。李东阳、徐溥、倪岳在为黎淳所撰的行状、碑文和传记印证了黎淳对待权贵的态度:“权贵用事者势甚熏灼,先生律己待人,不通馈问(馈赠,即人情往来),卒亦无他”;“在部不受私馈(私自赠送的礼物),不行请属(亦作“请嘱”,同“请托”,即以私事相托;走门路),尤慎形迹”;“时贵用事,势方炽,众皆趋之,公独不与通问(互相问候往来)”。这些当时“势甚熏灼”的权势者是谁?无非就是内阁首辅、外戚万安,阁臣刘吉和炙手可热的地下组织部长李孜省等人而已。同年好友、同乡故旧的干谒,他以直言回绝。面对权贵的请托,他还是要采取某种策略了:当时笑着应允,但就是拖着不予落实。等时过境迁,缺位已补,权贵也没办法了,但这个“梁子”却结下了。当时虽然“卒亦无他”,但这些人却可以“屏之,勿令入”,即当不了尚书,更进不了内阁。后来尚书尹旻就是因为“以嘱托不遂”而构狱令其致仕,黎淳以同样原因调到南京去了。
李东阳等为什么只称“权贵”、“贵”而不指称万安、刘吉等人之名?因为万安死于弘治二年,朝廷加特进左柱国,赠太师,谥文康;而刘吉死于弘治六年,朝廷赠加官“太师”,赐谥号 “文穆”。当时能指名道姓说出这些“贵幸”的姓名吗?至于李孜省,他们根本不屑于提起他的名字。
黎淳特别痛恨铨选对象借贷行贿,助长官场贪黩腐败,一旦闻听到此类情况,就调查落实,记录在案,马上罢黜其人。即使是他喜欢的官员,也不曲加回护,如果从某个渠道得知其人品行不好,犯有劣迹,遂坚决杜绝其升迁之路。遇到弄虚作假的情况,他总是追究到底,弄清来龙去脉才放手。一些刁钻油滑的下层胥吏,也畏惧黎淳,不敢稍有冒犯。
黎淳在吏部有职有权,“辨论官材,进退贤否”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由于资料的缺乏,除了李东阳在黎淳行状中谈及外(徐溥撰写的黎淳神道碑和倪岳撰写的黎淳传记内容都源自行状),黎淳在部履职的具体情况后世见到的不多。故何乔新三通《与黎少宰先生淳》的书信却显得分外珍贵,真实可靠地说明了黎淳在吏部的地位与他铨衡官员的原则。
何乔新(1427—1502)字廷秀,江西广昌人。景泰五年(1454)中进士,初授南京礼部主事,后为刑部主事、广东司郎中,累官福建按察司副使,河南按察使、福建都指挥、湖广左布政使等职。可以说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所到之处,政声卓著。
何乔新画像
第一封信(原文中第三封。三封信在编排上顺序有误,正确顺序是倒过来)写于成化十四年何乔新湖广右布政使任内。可能是何第一次向黎淳写信,请求为先年遭受水旱灾害的湖广百姓,向内阁和户部反映情况,“蠲此十六万石之粮,以宽此十八府州之民”。
第二封(原文中也是第二封)写于何乔新湖广左布政任上的成化十六年五月前,感谢黎淳前一年在户部为湖广“恳恳言之”,遂获得了蠲免“京库折色六万(两)”。又提出“今岁,公私匮竭,视往岁殆有甚焉”,“会计今岁有收租赋,起运之外,岁用常数,仍欠二十五万”,“望有赢余,以为不虞之备”,希望黎淳做有关方面的工作,获得朝廷照顾。
请看何乔新信中所述的湖广百姓的艰难竭蹶的生活困境:
“今岁,公私匮竭,视往岁殆有甚焉,何也?往岁公庾可发,今则公庾已罄矣;往岁巨室可劝,今则巨室已窘矣。倘饥馑荐臻,边事复作,将何以待之?”
“去岁四月,荆襄大水,民居漂没者千余家,五六月间,鄂、岳、沔、黄诸郡大旱,沃壤变为赤缇,至秋滛雨连月,江水瀑溢,五种荡然无遗。”
“取之于民,则民力已凋弊矣;取之于官,则官帑已匮竭矣;欲待今秋税粮追补,则今岁夏间雨泽愆期,丰歉犹不可必也。”
“湖广之民困弊之甚,譬诸久病之民,尫羸已极,参苓芝术以治其疾,浆糜脯腊以养其体,犹惴惴焉,恐其不能生也。若又责之以负荷,劳之以走趍,必无幸矣。此实仁人君子之所当痛心也。
这两封信内容,表现出何乔新是一位视民如伤的好官。为了多灾多难、生活困顿的湖广百姓,他不惜“干冒威严”,一再“冒陈瞽言”,“顿首以请”,希望获得朝廷财政支持。
黎淳在湖广生活了二十多年,进京之后,与家乡亲人朋友联系不断,和湖广同僚互通消息,当然对湖广遭受的水旱灾害非常清楚。所以,对何乔新提出的几个请求均做了极大的努力,如信中言:“奏事者回,备道阁下恳恳与户部言之”,“于内阁及户部诸名公处,历道所以然者”,“询诸士大夫,乃知赞成此事者,阁下之功居多”,而且效果也令人满意。现抄录实录有关内容一一回应:
1、《明宪宗实录》卷之一百八十一:成化十四年八月庚戌,免湖广成化十三年秋粮米一十六万一千七百八十石有奇,以旱灾故也。
3、《明宪宗实录》卷之二百四,成化十六年六月丁丑,户部奏湖广开中两淮存盐七万引,引米九斗或银四钱五分,常股八万引,引米六斗或银三钱五分;两浙存积六万五千引,引米五斗五升,或银三钱,常股八万五千引,引米四斗或银二钱五分,以巡抚副都御史吴诚奏仓粮缺乏故也。(写信时巡抚是吴诚,奏章是以吴诚的名义写的)
何乔新在第二封信中还说,“向之(十六年五月前)所陈,已蒙阁下听而用之矣”,可知黎淳曾为另一件事向朝廷代为湖南百姓陈情,而且也得到了解决,实录中这条记载,不知相关与否:
《明宪宗实录》卷之二百,成化十六年二月癸酉,免湖广武昌等府卫去年秋粮子粒米豆总七十五万二千余石,以旱灾故也。
何乔新一再说“凡湖南湖北之吏民,均受阁下之赐也”,“湖南湖北之民受赐厚矣”,“岂惟湖南湖北赤子之幸,实某等之大幸也”,这些话应该还是有道理的。如果不是有地位、有威望如黎淳者,能否在内阁和户部说得上话,(虽然也要“恳恳”而言)还未可知。黎淳关心民生疾苦,不厌其烦地为民(也包括地方官)请命,不管是否为了湖广家乡,都是值得称道的。他挽救了多少在饥饿和生死线上挣扎的湖广百姓和家庭啊。
第一封开头就说:“自阁下登庸以来,凡仕于湖湘者,均被帡幪。而某等备员藩垣,赖庇尤多。”意思是,黎淳自进入仕途后,凡是在湖广做官的,尤其是省里的主官,都得到了黎淳的尽心帮助。何乔新的这句话既是为下文向黎淳求援打铺垫,也是实情。从何乔新四次求援均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回应来看,黎淳对于湖广地方官员尽力支持的事实是应该存在的。从古到今,不关心桑梓父老的官员也非常少。
以黎淳的品德而言,如果别的省份需要他为民生之事向有关部门进言,他也会去做,但目前没有找到相关的史料。
黎淳与何乔新既不是同乡,也不是同年,更无同党一说,但通过与何四年来的交往,也是四年有心的考察,对何乔新的官德和能力有了准确的把握。于是,秉着唯才是举、唯贤是用的原则,在成化十七年十一月前利用吏部铨衡官员的机会,极力向朝廷推荐何乔新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正三品)巡抚山西兼督军备。成化十八年的第三封信(原文第一封)对此有明确的记录。何乔新在书信开头就说:“生以菲材荐历藩臬,凡百猷为无可取者,阁下不以为愚,曲赐甄拔。受命以来,惴惴焉,惧玷大君子知人之明。”此信即是何十七年底到山西上任后的次年三月初回京之后写的,除了感谢黎淳的“曲赐甄拔”之情外,还讲到了自己上任后的工作和工作难度,以及萌生的退意,基本上是朋友间的谈心了。这封信也见出黎淳在吏部有职有权,说话算数。
像推荐何乔新一样,坚持量才擢用的铨选原则,黎淳推荐了李镜担任岳州知府。
李镜,江西弋阳青板乡人,明成化五年进士,先后在刑部主事和员外郎任上时,存心公平,办案谨慎,为民辩诬,刑部尚书林聪对他非常倚重。成化十九年,黎淳推荐李镜担任岳州知府。他上任后,“廉明平恕,治尚实行”,干了许多有利于民生的好事,如兴学校,葺仓庾,剿湖匪等。其中广为流传的德政则是他主持修筑了连接岳州城与城陵矶的永济堤。
此前,在城陵矶与岳州城相隔十五里的距离中,有白石、翟家二湖,交通非常不便。尤其在夏秋之时,江水上涨,洞庭湖与长江相连,空阔无边,浪高流急,行船危险。如果步行,则山阻涧隔,迂回曲折,绕行三十余里。前任知府虽然架构过木桥,但每年因水势的涨退而建毁,劳民伤财,得不偿失。李镜到任后,捐出自己薪俸,倡修城陵矶堤。自成化二十年十月,到二十二年三月,历时一年又五个月,前后募工27万人次,开支3000余两白银,修成城陵矶与岳州城直通无阻的大堤。堤长四千丈,宽二丈,高七八尺,取名永济堤。又开垦堤内低湿之地数百顷为田,百姓获利尤多。市民乃沿堤筑土架屋,成为市廛。为感念李镜筑堤之德,岳州百姓将此堤称为“李公堤”。乾隆《岳州府志》称其“修永济堤及多所建缮,立万世功”,民立祠祀之。
李镜在岳州任上九年,于弘治四年四月升任陕西布政司右参政,后累官河南按察使、浙江左布政使(正三品)。从有关史料发现,与黎淳有一定渊源的官员大都同时也与黎淳的弟子刘大夏、李东阳、杨一清等友善,或有一定的联系。永济堤筑成后,李东阳受人之请写了《岳州新筑永济堤记》;李镜于弘治十一年在浙江布政司左布政使任上去世后,墓志铭也是其后人请李东阳撰写的。现在,弋阳李镜故居尚存。
黎淳推荐张宁一事也可略见其荐贤的特点。张宁(1426—1496)字靖之,号方洲,一作芳洲,浙江海盐人。景泰五年进士,天顺八年因给事中王徽弹劾大学士李贤而获罪,张宁率六科论救,由是渐与内阁相忤。后出为汀州知府,抑郁不得志,遂以病免职,才四十一岁。人誉其为“景泰、天顺间谏官第一”。在黎淳任职吏部之前,先后有巡按御史刘珂和张斆、尚书李秉、侍郎叶盛上奏朝廷起用张宁,都被张宁以有病推辞。当年为王徽等联合上疏事,黎淳曾给李贤上书,希望网开一面,自然对张宁的弃用感到非常惋惜。他到吏部后,觉得国家需要刚正不阿、敢于直言的谏官,哪怕目的可能达不到,也要一试。于是上奏请用,虽然仍然无果,其为国荐贤的履职行为还是值得肯定的。
黎淳一直重视家庭教育,督促孩子们读书上进。吏部工作期间亦是如此。李东阳说他教子有方,“皆未始有外傅焉”,就是说黎家孩子上了蒙学之后,就由黎淳亲自施教,不请外人。他对孩子要求严格,不假辞色。而孩子们的表现也让他欣慰。他们善良纯厚、好学上进、不坠家声:成化十三、十六年民牧、民表先后中举;成化十九年侄儿民献中举;民表二十年考中进士。隆庆岳州府志曰:“乃子孙亦遵其训。二子咸进士,为尊官,士盖七十余年云。”所谓“士盖七十余年云”,是指从天顺丁丑(1457)黎淳入仕起的七十余年里,杨黎家出仕者不断:黎民献(官至广西左布政使)、黎民牧(官至南康知府)、黎民表(官至许州知州),还有侄儿黎民望(黎沧子,弘治五年举人,福建建安知县)、孙黎循纪(民表长子,弘治十四年举人,河南汜水知县),侄孙黎循典(黎民望长子,正德十四年举人,历任浙江平湖县令、福建道监察御史)。万历《华容县志》说:“今其诸孙,布衣蔬食,率以勤苦瘠淡自克励,类编氓家。古人有言:‘使后世称清白吏子孙。’若淳者,谓其人非耶?”突出地强调了黎淳的家教家风。黎淳平时也确实在乎家教家风的养成。他对日渐奢侈的风俗习惯非常反感并担忧,自己努力躬行俭省节约,几乎食不兼味,大人小孩恬淡自如。妾媵以下,布衣素裙,俭朴简陋,和寒士之家没有两样。凡是家里的婚丧宴饮,都形成了节俭办事的规矩,也慢慢影响了周围的乡邻。世人都认为朝廷大臣家能做到这样是非常不容易的。黎淳虽然在朝担任高官十几年,不为子孙经营产业,家庭一直不算很富裕。从其遗著直到他去世60多年后才由陈甘雨梓行来看,即可得出这一结论。
晚年公余,黎淳愈发想念青春时代的生活,和昔日的朋友,思念远在几千里之外的家乡山水田园和亲朋戚友。成化十九年(1483)七月,已满六十周岁的黎淳,从箧中取出三十年前与诸位好友撰写的华容十景诗,感慨万千。三十多年过去,这些人先后进入仕途,在人生舞台上演出了属于自己的一幕剧情,而且已有几人去世。黎淳担心这些作品因岁久湮没,遂将十景题咏诗请画家配上十景图,录入当年自己为每景撰写的纪略,并作了序言,予以付梓,以便流布于四方。同时,希望后人“续而广之”,接着创作,使“山川之灵,亘古常在”,“君子之诗,亦恒古常在”,深切地表现了黎淳对家乡山水与诗艺的热爱之情。
黎淳所梓《华容十咏》已不存,这些诗零散地收入了有关地方史志,如弘治《岳州府志》、嘉靖《湖广图经志书》和华容明、清几部志书,但其全貌已不可见了。其中弘治府志收录最多,十五人三十七首诗,黎淳十景诗全录,黎浚、董廷圭九首,其余刘希昂、谯赞、夏钟、程万里、雷浩、陈伯良、毛瑢、毛珍、李雋各一首。毛瑢、毛珍和董廷圭诗作在各自族谱里全录传世,其他人的则不详。
现在进入黎淳吏部生涯的宦海浮沉。
李东阳在黎淳行状中有这样一段话:“凡内批事,翼日,部大臣必陛陈补奏。时除授寖广有讽令勿奏者,先生曰:‘此祖宗故典,所以防伪遏奸,某不敢废。’讽者色沮。久之,竟停陛奏。”这段话讲的就是传奉官补奏的事,虽然只有短短的53个字,却揭示了朝廷高层的矛盾,也与黎淳的宦海浮沉紧密相关。
所谓“传奉官”,就是指不经吏部选拔、廷推和部议等选官的正常任免手续,而是直接由皇帝下旨所授的官。而且皇帝授官并不面谕口授圣旨,而是由宦官传奉圣旨公布所任命官员的名单。
传奉官并非从成化时期开始出现。天顺七年明英宗就曾经“特命中贵传旨”升授官员。但在宪宗朝之前,传奉官的升授只是偶发事件,朝廷对“传奉圣旨”任命官员还存在着相应的控制、监管机制,将其纳入正常的人事任免制度,对宦官“传奉圣旨”点名升职的官员,负责人事任免工作的吏部必须在次日补奏,开列这些官员的名单,及其升赏原因,征求皇帝的再次确认,防止宦官假传圣旨。但进入成化后,传奉官逐渐表现出泛滥无度的发展趋势,“时僧道官传奉寖盛,左道邪术之人荐至京师,吏部尚书尹旻等无旬日不赴左顺门候接传奉,每得旨,则次日依例于御前补奏。后内官亦自讳其烦密,谕令勿复补奏。至废易旧制而不恤”。后来连宦官们也觉得尹旻烦人,叫他接旨授官即可,不用再走程序。黎淳坚持补奏的“祖宗故典”,维护朝廷尊严的手续就这样被取消了,他本人也被传奉官制度的支持者和受益者牢牢记在心里了。成化二十一年经各有关部门统计,传奉官总数约为3645人,其中传奉文职官514人,传奉匠官1328人,传奉番僧、汉僧、道官及教坊司官约1300人,传奉武职官503人。
明宪宗朱见深
宪宗朝造成传奉官泛滥的原因有哪些?
第一、宪宗喜好佛、道。宪宗朝传奉官构成的主体是僧、道、番僧传奉官和工匠传奉官。宪宗对佛、道的喜好,源于其“求福、求嗣、祈雨、祈晴”的目的。第二、宪宗喜好方术。方术即中国古代方士所行之术,内容包括天文、历算、占验、星相、医药、卜筮、堪舆、遁甲、神仙、房中等法术。第三、宪宗喜好珍玩。珍玩是指珍珠、宝石、珍奇等各种奢侈品和经忏、佛经、画像等玩物。宪宗好佛、道,好方术、好珍玩,三种喜好导致工匠,僧、道、番僧,术士,进献珍玩四种传奉官的产生。
传奉官泛滥给当时的政治和社会带来了很大的消极影响,简而言之:首先,传奉官的泛滥破坏了人事铨选制度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引发了“名器愈滥”、“官以幸得”的吏治问题,进而造成官员任用制度与政府的权威性、公信力的下降。其次,传奉官的泛滥导致冗官现象的出现,加大了政府的行政开支,造成了公共财富的损耗与浪费,直接削弱了明政府抗灾御变的经济能力,为以后的统治埋下了隐患。再次,传奉官的泛滥加剧了政治的腐败,也加重了民众受到的盘剥。官员与皇帝、宠妃、宦官之间互相勾结,以财富与官职为交换媒介,互通有无,形同买卖,使成化时期的政治状况进一步恶化。与此同时,许多官员为了争取“传奉授官”的机会,挖空心思地聚敛财富、盘剥百姓,使民众承受了更为沉重的经济负担。
传奉官的盛行主要发生在成化朝的后期。其时,宪宗好方术,终日沉溺于后宫与比他大17岁的万贵妃享乐,并宠信宦官汪直、梁芳等人,以至奸佞当权,西厂横恣,朝纲败坏。
除了万安等人外,传奉官中的僧继晓和李孜省就是奸佞代表。
僧继晓,江夏僧人,以秘术通过太监梁芳得以进用,被任命为通元翊教广善国师。他讨好宪宗宠妃万珍儿,得到宪宗信任,引诱宪宗佞佛,迁民居,建寺庙,耗费国库钱财数十万。
李孜省,南昌人。他以布政司吏待选京职,因贪赃事发而藏匿不归。以五雷法、扶乩和房中术,获得宪宗宠信,于成化十五年(1479),特旨授太常丞,改上林苑监丞,后来累官至通政司左通政(正四品)。他干预政事,主营跑官卖官业务,拉帮结派,操纵官员升降,如同幕后吏部尚书。虽然在众多大臣的攻击下,曾受到短期贬官,但宪宗仍然宠信,不久又官复原职。
当时,许多有识敢言的官员就多次就传奉官的泛滥与不法上过语言非常激烈的奏章。成化二十年十月,刑部员外郎林俊以灾荒连年,僧继晓却请建大永昌寺于西市,逼迁居民数百家,费银钱数十万两而上疏:
今年以来,灾异迭臻,京师地震,陵寝动摇,日月继蚀,监戒之昭,莫此为甚。陕西、山西、河南,频年饥馑,人民流离,道殣相望,振济无从,可为流涕。而僧继晓以妖言荧惑圣听,遂竭有用之财,供无益之费,工役不息,人怨日兴,臣谓当斩继晓以谢天下。然纵继晓之恶者梁芳也,芳倾覆阴狠,引用邪佞,排斥忠良,数年之间,假名干没,祖宗百余年之府藏殆尽。家赀山积,尚铭不足多;所在骚扰,汪直莫能过。今内而朝臣,外而市井之徒,皆痛心饥民之死,莫不欲食芳与继晓之肉。而卒不敢以此言进者,所惜者官,所畏者死耳。臣何忍畏罪不言,以误陛下!疏入,宪宗大怒,因为他不能容忍有人亵渎神灵,对修建寺观有异议,立刻将林俊下锦衣卫狱拷讯,都督府经历张黻上疏论救也被下狱。宪宗准备将二人处死。司礼监怀恩抵死相救,加上刘珝、王恕劝谏,林俊方免一死。
当时,内阁与六部的权力之争激烈,其中还夹杂着官僚集团中的派系和南人与北人之间的地域矛盾,关系错综复杂,这些都恶化了当时的政治生态和影响了朝政的正常运行。《明史·万安传》说:“时彭时已殁,商辂以忤汪直去,在内阁者刘珝、刘吉。而安为首辅,与南人相党附;珝与尚书尹旻、王越又以北人为党,互相倾轧。”黎淳在籍贯地域上虽为“南人”,但其政治立场却属于“北人”的圈子。
下面简介南、北党头面人物:
李东阳画像
万安(约1417-1488),字循吉,明代眉州人,即今四川省人。正统十三年中进士,改为庶吉士,被授予编修官。成化五年,以礼部左侍郎兼翰林学士入了阁。几经升迁,到十八年升为太子太傅、华盖殿大学士。不久又进升为少傅、太子少师,再升为太师。其人人格低下,为了权力,斯文扫地。先是交好宦官永昌的养子李昌,得以被推选入阁。万安没有学术,掌权之后,每天只专事请托,交结宦官为内援,想方设法和宪宗的宠妃万贵妃冒认同宗,自称是她的子侄辈,攀上了关系,更加巩固了自己的地位。为了固宠,竟不顾首辅的尊严,多次向宪宗秘献房中术。因明宪宗迷信道教,万安通过彭时的族弟彭华,勾结道士李孜省、邓常恩,装神弄鬼,借机排除异己,刘珝、王恕、马文升、秦纮、耿裕等人遭到贬谪,从此朝臣再也没人敢与万安对立。
刘吉,字佑之,博野人。正统十三年(1448)进士,改为庶吉士,任翰林院编修,充任讲经筵官。累官侍读学士、礼部左侍郎。成化十一年(1475),他与刘珝同时受命兼翰林学士,入阁参预机务,不久升为礼部尚书。后来,又转任户部尚书,升谨身殿大学士,不久再加封为少保兼太子太傅。刘吉多智谋,善于附会和自我掩饰,攀附权贵,锐于营私,常常受言路攻击。他在内阁十八年,人们称他为“刘棉花”,因为他很耐弹(劾)。
刘珝(1426-1490),字叔温,号古直,山东寿光人,正统十三年进士,选庶吉士,成化十一年以吏部左侍郎兼翰林学士入直文渊阁,参与机务。成化十三年升户部尚书,十四年加太子少保、户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十八年进太子太保谨身殿大学士。刘珝颇有背景,天顺时任太子(即后来的宪宗)侍讲,宪宗即位后,又值经筵日讲。每次进讲,“词气侃侃,反复开导”,不仅宪宗肃然起敬,其他讲官也自叹不如,学士刘定之称其为讲官第一。宪宗上朝时,呼他为“东刘先生”,还特赐他“嘉猷赞翊”的印章一枚。他在内阁时有不少政绩,让人称道,两件事最被人提起。第一件是成化二十年谏救林俊,恢复了林的官职,改派到南京去了。林俊对刘珝的援救之恩终生不忘。他在祭刘珝文中说:“俊以妖僧孽寺,售术贡邪,肆兴土木,不揆狂躁,上干宸怒,万颈俱缩,缚下诏狱,鬼录为伍。唯刘叔温立为上解,乃得薄谪。”(青岛出版社《刘珝诗文集》第十二编)再就是次年,太监梁芳、奸臣李孜省以左道乱政,动摇国本,阴谋废除太子。刘珝密疏劝谏,保住朱佑樘的太子地位,朝政得以安定。明史载:“珝性疏直。自以宫僚旧臣,遇事无所回护。员外郎林俊以劾梁芳、继晓下狱,珝于帝前解之。李孜省辈左道乱政,欲动摇东宫。珝密疏谏,谋少阻。素薄万安,尝斥安负国无耻。安积忿,日夜思中珝。”
尹旻,前以介绍,不赘。
王越(1426—1499),字世昌。大名府浚县人。明代中期名将、诗人。景泰二年进士。明宪宗时官至兵部尚书,总制大同及延绥甘宁军务,以功封威宁伯,为明代因功封爵的三位文官(其余两位为王骥、王守仁)之一,世称“王威宁”。惟因与权宦汪直关系密切为士论所轻。到黎淳仕途遭到挫折时,王越早已在成化十九年汪直被贬后,遭夺爵除名,谪居安陆了。后于弘治十一年十二月(1499年1月)卒于甘州,年七十三,追赠太傅,谥号“襄敏”。
当时,宪宗失德,人们认为刘吉与万安、刘珝没有作出什么规谏纠正,遂有“纸糊三阁老,泥塑六尚书”的歌谣传唱。
从整体上看,成化晚期的南人与北人集团的中心人物相较,在为人为政上,都是刘珝、尹旻胜出万安、刘吉诸人不止一筹,历史已有定论,虽然他们亦有自身的弱点,在权力争夺上毫不相让。
从现有的有限的资料就可看出,黎淳和刘珝关系较好(和尹旻关系前已言之,此处不赘),甚至可以说刘栩是比较欣赏他的。他们年纪相若,政见相同,又都喜欢著述,虽为上下级,应该交往较多,有两次文字合作为证。一篇是江西新昌人前军都督府佥事袁彬(他还是天顺元年殿试巡绰官)夫人王氏的墓志铭,由刘珝撰文,黎淳书丹。另一篇是刘珝为刑部尚书董方撰写神道碑文,用的就是黎淳起草的董方行状(行状,叙述死者世系、生平、生卒年月、籍贯、事迹的文章)所提供的内容。时间一在成化十八年,一在成化十九年。如果关系一般,刘珝是不会让黎淳书写自己撰写的碑文的。上世纪90年代,60×60厘米的汉白玉王氏墓志铭在江西宜丰县出土,有如新镌,500年后,黎淳劲秀的小楷再次出现在世人面前。
还有一件不能确定的“证据”。刘珝在弘治二年曾为威海环翠楼写过一篇《新建环翠楼记》,而《黎文僖公集》中有《环翠楼》七律一首,二者如有联系,就是有关官员请刘珝作记,又请黎淳赋诗一首;或黎淳读了刘珝之记后,主动写诗。之所以说不能确定,是因为二作描写的主体和主题似乎有距离。存疑。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由于个性、品德、政见等方面的原因,黎淳以南人身份进入北人集团,并不令人意外。当然,也要承担与“北人”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后果。
黎淳除了与“北人”核心人物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外,还和李孜省等痛恨的官员友好。弘治元年,在林俊赴云南任按察副使时,黎淳赠诗壮行,可见此前关系就好,并对其较为欣赏。因轻视李孜省而被贬官的王昶,是一位从卓著政声的县令位置上进入中央机构的官员,黎淳和他也有着良好的关系,其文集中存有一篇赠王昶的七律:
送王昶留守中都
南国山河旧帝都,保釐分任此权舆。
身同池凤翔霄汉,学似人龙出草庐。
万灶貔貅烟郭里,一庭兰桂午风余。
天戈尚欲平戎虏,应及明时有荐书。
黎淳的亲家方升也是权臣、妖僧和外戚痛恨的监察御史。方升(1431—1482),字启东,临湘人,黎淳次子民表的岳父。成化乙酉乡试第一,成化二年进士,授御史,历按山东、四川、浙江,上疏匡救时弊的办法九十余条。他在都察院其间,“惟以谏诤为己任,前后逮系几死者三,曾无怨悔”。从浙江监察御史任上还朝,有宦官诬陷他从浙江带走了很多贪贿的财物。皇帝命锦衣卫官员在途中拦住方升,检查他的行囊,但是除了简单的行李,没有别的什么东西,这才免了一难。成化十八年,他“劾权臣、妖僧、外戚。上怒,廷讯之。升侃侃陈词,略无避忌,上为动色。既下狱,僚属交疏救,免,补江西提学副使,便道过家,十日卒。”。大学士李东阳赞曰:“南国解元,中台御史,入则怀补衮之忧,出则抱伐檀之耻。”方升弹劾的权臣、妖僧、外戚无外乎就是万安、僧继晓、李孜省等人而已。民表之妻方氏病故后,又续娶了方氏之妹,更见黎、方二家之好。
至于黎淳与北人核心人物万安、刘吉等人的关系,前已述及。不过,作为处处“有大臣体”的黎淳,虽然内心鄙于与这些人为伍的,但也会保持着应有的礼貌,如对他们的请托“笑着应允,就是不办”之类就是。
黎淳和“南人”中另外几位较为重要的人物之间似乎并无龃龉。如与李孜省等人勾结,陷害尹旻父子于罪的尹直,其著作《謇斋琐缀录》倾注了较为鲜明的情感,有时爱憎之情溢于言表,“好恶之词,或所不免”,吴与弼、陈献章等明代硕儒、理学大师居然被诋毁不堪,当然更不会放过王越、尹旻等人了,但无一字对黎淳予以攻击或诬陷。当然,这也与黎淳本人没有被攻击的借口有关。
再如,与在南、北朝臣倾轧中得利的尹直学生谢一夔,就有较好的关系。谢一夔晚年丧子谢纲,黎淳写诗劝慰,把谢纲之丧等同爱侄民政之死,还特别提到自己与谢“历迹皆同”。谢一夔天顺四年考取状元后,授翰林修撰,升左春坊左谕德,迁翰林学士。真是惺惺相惜、同病相怜。他们家族都有姓氏改变的经历,谢一夔因祖父谢永亨避仇人报复,依外祖父家从姓王,及至一夔显贵,才始复旧姓。黎淳《挽谢纲二首》诗曰:
因观谢大韶挽其子纲卷,倍增感怆。昔予教成侄民政与同领乡荐,予官京师,民政升太学归。及来会试,竟没于予寓所。纲之存没,与民政真无异也。而纲之尊翁又与予历迹皆同,予视纲犹视侄。人情于此,殆不能堪。作挽诗曰:
龙抱骊珠出紫渊,忽然珠碎玉阶前。
年来想是骊龙哭,泪雨成河涨九川。
祸淫福善本皆公,蹠寿颜殇乃不同。
身后岂惟颜路苦,瑟歌哀满素王宫。
还有“南人”集团中的彭华。其人景泰五年会试第一,为人“深刻多计数,善阴伺人短,与安、孜省比。尝嗾萧彦庄攻李秉,又逐尹旻、罗璟,人皆恶而畏之。”黎淳与他也有一定的渊源。彭华之兄彭彦充是黎淳同年,天顺元年殿试第二甲第六名,与黎淳关系较好。如其曾任浙江按察司佥事的父亲彭贯去世后,黎淳很用心地写了一首长达四十句的五言排律《挽彭贯》。上述二题作品应该都被黎淳编入了《龙峰集》。《黎文僖公集》就是由黎民表、李东阳等人在该集的基础上整理而成的。黎淳散佚了大量作品,到了晚年,黎淳经历了那么多变故,还有这几首诗留存,说明他和谢、彭的个人关系还算是可以的。
为了击溃北人集团,南人是费了一定心机的。他们把手首先伸向了刘珝。他为北人总后台,地位高——在内阁地位仅次于万安,但人望却比万安要高很多,且颇受皇帝信任。成化二十一年(1485)九月,刘珝为万安、刘吉所设计排斥而致仕,庇护尹旻及北人的大树终于倒了。紧接着,万安他们把下一个目标瞄准了尹旻。当时,宪宗竟听从江西方士李孜省“江西人赤心报国”的扶鸾(扶乩)之语,遂手敕兵部左侍郞尹直(江西人,为升迁不遂事痛恨尹旻)为户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学士,入直文渊阁,参预机务。尹直、万安交结李孜省,加上前已升为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学士的彭华(江西人),从尹旻的儿子翰林侍讲尹龙身上撕开了口子,把火烧向了尹旻,遂构“尹龙之狱”。
成化二十二年四月,尹旻的同乡、武选郎邹袭因事谪外,而尹龙与邹袭关系密切,遂联络一百余人上疏请留邹袭。下吏部议,尹旻说:此为公论,请恢复邹袭的官职。当时宪宗已怀疑尹旻有私于邹袭,乃问:你怎知这是公论?但并未深究。不久,东厂官校发现尹龙与邹袭互相勾结,尹旻才称有罪,被夺太子太傅,授太子少保。五月,东厂又发现尹龙勾结官吏收贿事,万安、彭华遂联络数人弹劾尹龙及尹旻,把尹龙系于锦衣卫监狱,令尹旻以尚书致仕,通判王范、经历张璲等降级远调,邹袭回原籍为民。御史吕璋复上奏弹劾侍郎侣钟、秦纮,大理寺丞刘瓛,寺副苏泰,大仆寺卿张海,顺天府丞黄杰,给事中马龙,御史刘璧、于璧、高辅、张鼐,编修王敕,员外郎杨棨、袁弼,皆为山东人,是为尹旻同党,后来或降或调。七月,工部右侍郎谈论、大理寺少卿刘淳亦因与尹龙、尹旻有关系而被罢谪。尹龙之狱开明代党争之先,其弊流习甚远。
尹旻的事实真相稍后及后世均有披露:
《明孝宗实录·彭华卒传》:……大学士万安之排侍郎邢让、祭酒陈鉴、吏部尚书尹旻之祸,构连无罪,策皆自(彭)华。
《明孝宗实录》为他盖棺论定:……其(尹旻)在吏部先后二十余年,甄别人物,随才受任,各得其职。奸人李孜省方贵幸,憾旻甚。会旻乡人兵部郎中邹袭坐累补外,诸卫武官奏留之,吏部为覆。因谓旻子侍讲龙所为。嗾诇看发其事,诸武官皆下狱,罢袭为民,遂落旻太子太傅,寻又诇龙他事,下诏狱。内阁大学士万安、学士彭华皆以嘱托不遂构成之,黜龙为民,令旻致仕……(尹)旻仪观瓌奇,神采英发,有才略,善断大事。凡经铨注,虽稠人小吏,既久犹识其名,奸伪无所售,而课功核实一以典例。旻既退,言者累请起之,不果用。然人至于今称之,可谓一时之名臣矣。
李东阳所撰尹旻墓志铭曰:有奸吏李孜省者,贵幸用事,憾公甚,构成大狱,再削职以尚书归。公不自辩列,惟引咎自责而已。今上御极,孜省既伏法,乃吐实于官。
看来,尹旻确是一名能臣,在朝中官僚互相倾轧的权利纷争中出局,主要原因是万安、李孜省等人合力倾陷的结果。
整垮了尹旻,万安等人仍然心有不甘,因为耿裕接替了吏部尚书,不是他们心中的理想人选;黎淳等人是尹旻的老班底。
现在根据《明宪宗实录》里有关黎淳在尹龙之狱中的有限史料梳理一下。
先交代一件小事,此前的二十一年五月十五,黎淳因引奏考核任职期满的官员时,读错了某官员的姓氏,第二天才上疏认错,皇上责备怠慢之罪,但原谅了他。
二十二年四月十三,尹龙事初发,朝廷认定,吏部左侍郎耿裕、右侍郎黎淳等五人也和尚书尹旻一样,以为恢复邹袭的官职是出于公论,为了个人感情放弃原则也上奏请求,要求让耿裕、黎淳等受到追究和处分。宪宗也斥责尹旻、耿裕、黎淳无原则地曲从人情,轻视法律,责令他们据实上报。皇帝下旨:耿裕和黎淳偏袒附和不能据理力争加以阻拦尹旻,停发半年的俸禄。
处理尹旻父子后,黎淳还要接受审查。皇帝令把耿裕等人的情况上报,汇报说他们已经承认了罪错。宪宗责备他们辅佐尚书铨衡官员,竟旁观无语,曲意顺从,致使升迁不公,依法应当逮捕问罪,但暂且放过他们,仍然停俸三月。
六月初二,宪宗处理尹旻等人之后,敕谕文武群臣,说目前文恬武嬉,往往有恣情玩法隳职偾事者,形迹败露,朕已置诸宪典。话中隐指尹旻、尹龙父子。希望大小臣工以此为戒,各安职守本分,警觉醒悟,自我修省,奉公守法,勉副委任。如有内省负疚者,必须痛自吸取过去教训,以之为戒,改过自新,以称皇帝求贤图治之意。并郑重警告:敢有执迷不悛,仍蹈前非者,祖宗法度具在,必不宽恕!
从宪宗的谕旨看,尹旻引起的官场地震似乎结束了,但耿裕还占着吏部尚书的位子,尹旻的“余党”黎淳也还未挪窝,故余震仍在继续。
不过七月二十五的一件事却不在余震之列。这天是斋日,黎淳杖责了有错误的属吏,被属吏上奏告发。朝廷究问,黎淳承认了错误。宪宗居然宽大为怀,只予以停俸两月的处分。黎淳今年前后两次被扣了七个月的工资。
斋日,即十斋日,就是十个行持八斋戒的好日子,即农历每月之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据地藏经说,以上十日是诸罪结集定其轻重的日子,若人能在此十斋日对着佛菩萨的圣像读诵地藏一遍,则东西南北百由旬内,无诸灾难。明朝规定十斋日禁止行刑,否则笞四十。推而广之,斋日讨论刑名之事犯规,责打下属也属于犯规。《明孝宗实录》卷之十七载:弘治元年八月十六,刑部尚书何乔新、左侍郎程宗,误于斋戒日奏刑名事。有旨令陈状皆自引罪,上宥之。郎中赵琮等停俸两月,主事丁哲、胡荣下锦衣狱鞠之,赎杖还职。宪宗佞佛,黎淳被罚并不意外。
八月十七,耿裕迁吏部尚书。看似还不是一个太坏的结局。黎淳也似乎霉运到了尽头,因户部尚书殷谦致仕,八月二十二,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科道官(六科给事中与都察院十三道监察御史总称)居然会举他成为户部尚书的两位候选人之一(另一位是工部右侍郎贾俊),让他的仕途似乎出现了一缕暖色。自成化十四年五月以来,黎淳在吏部右侍郎位子上待了八年多,其间,耿裕于十六年由礼右侍迁吏左侍,黎淳却原地踏步。面对呼声很高的会举,所推举六人,一个也没有通过,宪宗还狠狠批了九大衙门的科道:“朝廷付托尔等推举官员,何乃如此轻忽,所推未当,其复推以闻。”(朝廷推把举官员的严肃任务托付给你们,你们却当做儿戏,推举的人没有一个合适的,重来!)
宪宗实录中推举的原文是:“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科道官会举吏部右侍郎黎淳、工部右侍郎贾俊可任户部尚书,巡抚四川右副都御史刘璋、巡抚大同左佥都御史叶淇可任户部侍郎,右佥都御史张悦、大理寺左少卿杨理可任刑部侍郎,疏乞简任。”但根据后来的事实来看,科道官员既严肃认真,也有眼光,所举之人都是非常优秀的行政干才。黎淳不用说。贾俊于次年任工部尚书,“(贾)俊廉慎,居工部八年,望孚朝野”;刘璋接手贾俊职务,“居工部,亦数有争执,名亚于俊”。叶淇弘治四年为户部尚书,“居户部六年,直亮有执,能为国家惜财用”;张悦弘治间迁工部右侍郎,转吏部左侍郎,曾两摄选事;杨理后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召为工部右侍郎。
黎淳升迁无望不说,但小辫子还有的抓呢。十月初九,皇帝让太监覃昌传达诏令责备:耿裕、黎淳铨选不公,被科道官员举发弹劾后,朝廷有意宽恕,为什么含糊谢恩,而不郑重其事地谢恩呢?你们写自陈状(认错检讨)交上来!“含糊谢恩”所为何来?原来前不久耿裕、黎淳作出自我检查上交后,又被科道官员上奏弹劾,两次都下旨宽宥,二人应该上表谢恩两次,而他们只谢了一次恩。你不顾皇帝的面子,皇帝就给你好看。
科道还在上疏弹劾了耿裕、黎淳等人三月间的一件轻率怠忽的不职之罪,皇帝又做了严肃批评,罚了主要负责人耿裕两个月的工资。
皇帝如此揪着不放,结果一定不会乐观,十月初六水落石出了:调吏部右侍郎黎淳于南京吏部。是年,黎淳63岁。黎淳家乡八十年后的隆庆《岳州府志·乡贤传》说,黎淳因“坐尹龙事”而调南都,即作为尹旻的同党而迁南京吏部。
十月十九,最后一只靴子落下来了:耿裕南下南京礼部,不久,改为工部尚书。同日,李孜省的江西老乡李裕终于取代了耿裕。徐溥由礼部左侍郎改吏部左侍郎,刘宣由南京太常卿迁吏部右侍郎。《明史》列传·卷四十八称:李裕,字资德,丰城人。景泰五年进士……初,吏部尚书尹旻罢,耿裕代之。(耿裕)以持正不为万安所喜,而李孜省方贵幸用事,欲引乡人,乃协谋去耿裕,以(李)裕代之。(李)裕本廉介负时望,以孜省故,名颇损。其铨叙亦平。
在尹龙案中,同属“赤心报国”的江西人中的罗璟却被李孜省排挤到了南京。罗璟,字明仲,泰和人。天顺甲申进士及第第三人。“累官洗马。孝宗为太子,简侍讲读。母丧归。璟与尚书尹旻子侍讲龙同娶于孔氏。旻得罪,李孜省指璟为旻党,调南京礼部员外郎。”
南人、北人之争已经将地域、政见与权力之争搅缠在一起,甚至党同伐异,滥伤无辜了。
南人与北人之争,胜败的关键因素,不在于他们能力的高低与道德的优劣,更与他们的施政理念无关,全在于皇帝一句话。而皇帝的精神支柱是万贵妃,房中高参为李孜省(万安进献此类“妙方”亦多)。由此可知,谁胜谁败早有定论。
徐溥在黎淳神道碑中铭曰:“危言正色,耻和其光……仰视孤凤,倏焉南翔。人则不容,在公何伤。”意思是:黎淳立朝严肃,处处显露个性,不与权贵同流合污,就只能被排挤出朝廷,像一只孤独的凤凰突然飞往南都。别人不容他留在北京,但对黎淳又有什么伤害呢,求仁得仁罢了。
徐溥确是文章高手,也是了解黎淳的知己。碑文虽基本重复了李东阳所撰行状的内容,但铭文却自有其个性与识见。“耻和其光”就点出了黎淳南迁的根本症结!
朝鲜马尾裙
花絮一则。与黎淳同时代的陆容在《菽园杂记》中记载:成化间,马尾裙从朝鲜国流入京师。这种时尚的着装以马尾编成,在裙下摆内置裙撑,时人根据其编织原料和蓬张散开的特点,称之为“马尾裙”。内阁首辅大学士万安一年四季不管冷热都是裙撑不离腰,礼部尚书周洪谟体形清瘦,为使马尾裙蓬张散开效果明显,总是穿双重的裙撑。一些年轻时尚的侯伯及驸马为了使得马尾裙外形圆鼓整齐,甚至还在裙撑内绷上弓弦。总之,到了成化末年,大明一朝上上下下、百官百姓、无贵无贱、男男女女都穿起了马尾裙。但是,大臣中,不穿马尾裙的只有吏部右侍郎黎淳一人。直到成化二十三年十二月,才由弘治皇帝下令,刹住了此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