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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干了这件事,他获刑一年二个月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修检君

哐哐哐~

男子用铁锤砸烂了ATM机

看到这

是不是很好奇砸ATM机

会造成什么后果??

一起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2020年6月9日晚,匡某某因心情不好,饮酒后,从家里拿出一把铁锤,走到隔壁的“修水农商银行24小时自助银行服务点”内,用铁锤对着两台自动柜员机一阵猛砸,致该两台柜员机损坏。经修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鉴定:被损坏两台ATM自助取款机显示器等物品损失共计价值为5119.5元。

  修水县检察院依法审查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定匡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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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修检君提醒

  古语有云:“借酒消愁,愁更愁。”饮酒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任何时候遇事应沉着冷静,切勿因一时的冲动而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否则将自寻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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