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02 浏览: 次 作者:卢金鑫 刘思兰 5月27日,义宁镇森林公安派出所接到县城东方名城小区居民黄先生报警称,一头不明身份的野生动物跑进小区11楼,到处乱窜,比较凶猛。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3名民警赶到东方名城小区3栋1单元11层的楼梯里,发现一只模样很像野猪的动物正在到处乱窜,龇牙咧嘴,非常凶猛。看见有人到来,这只“野猪”沿着楼梯向楼下跑,当跑到5楼时,一名民警戴上防护手套,一把将“野猪”的脖子按住,另一名民警上前协助,两人合力将“野猪”捕获。在抓捕过程中,“野猪”咬伤了2名民警的手指。将“野猪”交给县森林公安局野保站工作人员后,2名民警立即赶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注射疫苗。 经野保站工作人员辨认,这是一只猪獾,属江西省非重点保护动物。随后,工作人员驱车到城外,将猪獾放归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