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09 浏览: 次 作者:帅云华 2018年7月8日7时30分,修水县森林公安局三都派出所接群众报案,称他们发现一只长相怪异的动物,并转来手机拍摄的野生动物视频,要求民警前往处置。接报后,民警迅速前往现场调查。 经查明,当日凌晨1点,修水信华修江新天地小区物业保安王锡豪在巡逻时发现一只动物全身长满鳞片,四肢带爪,于是和另外几个保安将该动物用塑料桶捕获。经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判定,此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该穿山甲体长约40公分,重约5斤,身体没有伤痕,活动良好,适合放生。下午15时30分,民警会同野保站工作人员及电视台记者驱车50余公里,来到五眉山自然保护区的丛林里将穿山甲进行放生。(通讯员 帅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