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修水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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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全县讲解员(导游)培训班的通知
为加快实施“生态立县、旅游强县”的发展战略,在全县范围内组建一支专兼职景区讲解员(导游)队伍,为各旅游景区景点培养专业的讲解员(导游),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决定举办2017年全县讲解员培训班(导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加强行业管理,提高景区讲解服务接待水平,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创业创新意识。
二、培训对象及要求
1.男女不限,热爱修水,有亲和力,知识丰富;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善于表达,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对旅游事业有认识、有兴趣、有热情。
三、培训内容(见附表2)
1.修水历史文化基础;
2.导游基础知识(导游讲解技巧、导游礼仪、旅游安全及应急救援、游客消费心理学等);
3.实训。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免费,主办单位统一安排中餐。早晚餐及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报名事项
(一)学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讲解员培训班报名表(见附表1,可到报名点领取或登录修水县政府网站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二)报名时间:
2017年6月8日-6月28日(工作时间)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修水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县行政中心县政协四楼)
联系人:余婷婷、黄丽、黄鸿伟、邓良良
电话:0792-7225969、7820878
六、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7月6日—7月19日
地点:县委党校
(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以电话通知为准)
七、相关事项
1.请参加培训的学员要严格遵守考勤纪律。
2.培训结束后学员将由县旅发委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由县旅发委颁发《修水县讲解员证》,取得《修水县讲解员证》的人员可在我县各景点从事讲解工作。对表现突出的优秀人员,将列入全县精品景区讲解队伍人选,继续进行专业培训,素质特别高的予以重点培养和使用。
3.持有《修水县讲解员证》者,本人带团期间,免门票进入修水县境内景区、景点(限持证人)。
4.县旅游发展委员会每年对讲解员实行绩效考核,并在全县旅游工作大会上对年度优秀讲解员进行表彰。
附表: 1.2017年讲解员(导游)培训报名表
2.培训课程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