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周义生
近日,县人民法院获得2009年度全市法院系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去年以来,该院高度重视宣传信息工作,多次召开宣传信息工作专题会议,将信息宣传中心组成员进行整合,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要求宣传信息中心组成员每星期向本院报送1篇以上信息,每月向市中院报送1篇以上信息,每两个月向省高院报送1篇以上信息,每个部门全年各向各类报刊投稿6篇以上。每月对报送数和采用数情况进行通报,每半年进行一次评比排队,年底予以奖励,充分调动了信息宣传中心组成员对宣传信息工作的积极性。
去年,该院在各类媒体发表报道1237篇,同比增长23.11%。其中:《人民法院报》6篇、中国法院网78篇、其他国家级网站26篇、《新法制报》2篇、江西法院网204篇、江西大江网28篇、《九江日报》1篇、《浔阳晚报》20篇、九江法院网413篇、《修水报》40篇、修水法院网419篇。信息在省高院采用5条,市中院采用25条,县级采用2条,本院信息共编辑26期,共390条。 (周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