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进一步规范各类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决定于2008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活动。该活动检查的对象是对本县境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对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业将进行重点检查。此次检查采取用人单位自查与实地检查、抽查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进行,以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为重点,全面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