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至23日,省法制办主任张玉印率调研组就制订《江西省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办法》,到我县进行立法调研。县领导李晨峰、胡荣军、傅建顺陪同调研。 张玉印一行首先详细了解了我县生态公益林管护情况。我县自2001年试点划定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以来,现有生态公益林面积204.76万亩,并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公益林管护办法和要求进行管理:健全机制,在统筹谋划上下功夫;层层发动,在依靠群众上下功夫;规范操作,在转变职能上下功夫;让利于民,在促进和谐上下功夫。调研组认为,我县生态公益林建设力度大、管护效果好,做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 调研人员与我县相关部门、乡镇负责人以及林农代表一起座谈,就《江西省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办法》条例(草案)谈了各自看法。我县与会人员提出要简化生态公益林的采伐审批程序,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标准以及护林员工资标准等建议。张玉印表示,会将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加以研究,尽可能使《江西省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办法》的出台更加完善,更具操作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