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山谷风 视频 图片 旅游 财经 教育 生活 文学 人物 档案 交通 观点 资讯 服务 专栏

山风

旗下栏目: 山风 网风 乡风

拳头难敌法律 阻碍公务被惩处

来源:修水热线|http://www.xiushui.net 作者:淡淡 人气: 发布时间:2008-07-29

    2008年7月21日10时许,修水交警义宁中队民警肖蓥亮等人在青云路巡逻执勤时,查获黄沙镇邓建明无行驶证、无交强险手续驾驶赣GC8992两轮摩托车。邓无视法律、抗拒检查,态度蛮横,大打出手,致民警肖蓥亮轻微伤乙级、协管员陈欣轻微伤甲级。

    修水县义宁公安派出所民警闻讯后,及时赶赴现场,制止邓的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经县公安局批准,对阻碍公务违法行为人郑建明予以治安拘留5天,赔偿医药费1000元的处罚,交警大队对邓作出了暂扣摩托车的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与违法的斗争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交通民警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是和谐执法的理智选择。邓建明暴力阻碍公务,受到治安拘留、经济赔偿、车辆被扣的处罚,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同时也告诉人们拳头难敌法律,只有在法制的轨道上行驶人权,才能获得平安幸福。
本文来自修水网

责任编辑:淡淡

最火资讯

首页 | 山谷风 | 视频 | 图片 | 旅游 | 财经 | 教育 | 生活 | 文学 | 人物 | 档案 | 交通 | 观点 | 资讯 | 服务 | 专栏 | 修水视频

赣ICP备09008563号-2 修水网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3330016260 QQ:303998284 修水网超级群:2756263 房产家装群:117835007 邮箱:163.www@163.com

赣公网安备 36042402000001号

Power by DedeCms 赣ICP备09008563号-2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