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县工商局城郊分局工作人员仅用30分钟就成功调解一起餐桌质量消费纠纷案。 去年10月31日,家住南城的胡某,在南城某家具店以1100元价格购买了一套餐桌。谁知,使用不到两个月桌面就开始出现小面积开裂,胡某当时并没有放在心上。到今年1月底,桌面的开裂竟长达70公分。胡某对此十分不满,找到家具店提出更换桌面。家具店老板以“当时没有约定包退换,使用不当”等为由,不予理睬。朱某无奈之下,只好向县工商局投诉。 县工商局城郊分局局长李水彬、副局长徐传华在接到投诉后,立即赶往胡某家,经现场检查桌面开裂因质量问题引起。随后,来到该家具店,向经营者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知识,经调解,经营者无条件为胡某更换桌面,并向朱某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