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记者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今年1月起,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调整金额预计在90元至100元之间。 经国务院批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为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标准。此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上调幅度将高于2007年的调整水平。调整时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和年龄等挂钩。 为了让我县6000余名企业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认真测算,抓紧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积极筹措资金,待省政府调整政策出台后,即及时为企业退休人员发放新标准的养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