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走8余万元现金及价值18万的金首饰 近日,修水县渣津镇阳光珠宝行店主邓某关好店门正准备回家时,突然遭到三名骑摩托车的男青年持刀砍伤,抢走包内8万余元现金及价值18万元的金首饰。 渣津公安分局接到报案后,立即向县公安局报告,县局迅速成立了专案小组,启动侦破大要案预案,当即电话通知邻近的大桥、白岭、古市派出所进行设卡堵截作案的可疑人员,专案小组围绕现场及作案成员逃跑的路线,沿途广泛深入展开调查访问。 在走访调查中发现石坳乡水门村樊某、朱某二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小组对樊、朱二人的社会交往展开进一步的调查,通过细致的调查很快锁定樊某、朱某等6人。4月12日,经侦查,掌握到该团伙成员已逃至九江,专案小组派员火速赶往九江,实施抓捕布控。 当晚,犯罪嫌疑人樊某、朱某等6人潜逃至九江市九龙街时,修水警方在九江开发区刑警的大力协助下,将樊某、朱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悉数抓获归案,并缴获被抢金首饰和大部分现金。 经初审:该抢劫团伙除在4月10日实施持刀抢劫外,曾在石坳乡等地抢劫作案3起,砍伤三人,盗割电缆作案10余起。 新闻来源: 九江新闻网-浔阳晚报 xiushui.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