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 邓旭敏 戴丽华 新房才刚拿到手,却因开发商与其他公司的债务问题,面临着被法院拍卖的可能。25日,南昌市龙韵花园龙韵大厦的户主,在看到法院贴出的公告时都慌了神,正在装修准备入住的他们焦急万分。 住户朱先生早在一年前就与大厦开发商签下了购房合同,前不久才刚拿到新房钥匙正在装修。没想到,这天竟看到了房子要被拍卖的公告。公告中称,因该楼盘开发商与其他公司发生了债务纠纷,江西省修水县人民法院在2005年6月24日、2005年7月6日依法查封了其位于龙韵大厦a、b楼中的103套住房。如该开发商在2006年9月27日之前不还清借款,该院将先行对查封房屋中的18套予以拍卖。面对已经付钱的房子要被拍卖,名列其中的住户既疑惑又恐慌。 既然已经是业主买了的房子,为什么还会拍卖呢?中外合资江西宏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一位工程师称,她并不知道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并表示,交付了的住房,公司已经在房管局备了案,属于私人财产,法院没有权力拍卖,要住户放心。 当日,记者在南昌市房管局获悉,龙韵大厦的这些住户的房子确实已经在商品房合同备案处备案,但是还没有办理相关产权证。南昌市房管局产权科主任说,通常情况下,如果已经备案的,就属于私人财产,是不能随意拍卖的。法院在拍卖之前,还应当到房管局了解情况。对于目前的情况,还需要做进一步了解。 内容来自xiushui.Net 南昌市英华律师事务所裘律师表示,从法律角度来说,只有拿到了产权证才能说明房子是属于所有者,备案并不能作为房屋所有权的证据,所以法院有权对这些房屋进行拍卖。 记者从修水县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此前已经去南昌市房管局了解了情况,而这起拍卖案还在做进一步处理,对于拍卖所得还须等最高院的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