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山谷风 视频 图片 旅游 财经 教育 生活 文学 人物 档案 交通 观点 资讯 服务 专栏

山风

旗下栏目: 山风 网风 乡风

大意惹山火   坐牢又赔钱

来源:修水报 作者:wolong 人气: 发布时间:2006-08-22
    近日,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失火案,以失火罪判处被告王某拘役5个月,还赔偿了因失火造成的经济损失18000元。
       被告人王某系路口乡个体户。今年3月6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王某到义宁镇湘竹村七组竹埚山场进行采石的前期准备,将割好的茅草堆放在山脚下一坟墓前的凹形坑内,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茅草点燃,由于刮风、燃烧的茅草火苗迅速向旁边的山场蔓延,引发森林火灾。经县林业局森林案件技术鉴定组鉴定结论:过火有林面积6.27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781.50元。案发后,被告人王某与经营山场的业主车某等人达成了赔偿协议,并赔偿了18000元。
      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森林管理法规,由于疏忽大意引起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但被告人王某积极组织人员救火,并赔偿了经济损失,具有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为保护森林资源,打击犯罪行为,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wolong

最火资讯

首页 | 山谷风 | 视频 | 图片 | 旅游 | 财经 | 教育 | 生活 | 文学 | 人物 | 档案 | 交通 | 观点 | 资讯 | 服务 | 专栏 | 修水视频

赣ICP备09008563号-2 修水网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3330016260 QQ:303998284 修水网超级群:2756263 房产家装群:117835007 邮箱:163.www@163.com

赣公网安备 36042402000001号

Power by DedeCms 赣ICP备09008563号-2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