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部分居民来信反映:南城属县城范畴,城北早在1998年就禁放烟花爆竹,2003年南城在部分地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然而,由于禁放地段规定不明确,一些地方开业、庆典、婚丧依然爆竹声声,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南城何时禁放烟花爆竹,还居民一个宁静人居环境? 县城管大队支部书记梁如朋:随着南城开发步伐的加快,南城以前禁放的范围相对较少,南城一些地方的确存在违章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现象。但宁红大道和工业大道两侧以及新城区内,已明确为禁放区,如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属单位第一次处以1000元罚款,第二次处以2000元罚款,属个人第一次处以300元罚款,第二次600元罚款。城管大队欢迎广大市民举报,每举报一次,经查证属实,奖励人民币200元。另外,城管大队正在部署工作,争取整个南城区早日实行禁放烟花爆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