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是您的权利,缴费是您的义务”这句话不仅仅对电力客户,对供电公司职工也一样如此。自今年3月份以来,根据省、市公司转发国家电网公司[2006]7号、177号文,关于规范公司系统内部用电管理的要求,县供电公司出台了《职工自用电管理规定》,从3月1日起全体干部职工自用电按社会居民生活用电统一管理,执行国家电价标准。 该公司多措并举,严格规范职工自用电。一是对职工住户进行了全面清理,一个职工只能使用一个用电户头,坚决执行一户一表规定;二是投资数十万元,对职工家庭进户线进行专项整治;三是统一安装了具有防窃电功能的新型多功能电子表,既提高了计量准确度,又杜绝了窃电行为;四是职工用电统一进入电费微机管理系统;五是改变原有固定付费方式,改为实抄实收,每月定时缴费;六是公司纪委、稽查、营销等部门对职工自用电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对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认真追究、严肃处理。 规范职工用电行为,是行业自律的实际举措,是落实国网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具体体现,为企业树立了良好的公众形象。(晏 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