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活困难,江西修水县4名高三学生竟对低年级学生实施抢劫。案发后,修水县检察院出于挽救的目的,对4名少年暂缓起诉,经过进一步帮教,近日他们分别迈入了北京科技大学、燕京华侨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和九江学院的校门。 2003年6月,修水县某中学4名高三年级学生匡某、徐某、朱某、陈某先后两次伙同他人对正在高一年级寝室玩牌的学生进行抢劫,每人分得赃款50元。案发后,经查明,4人均出身于农村贫困家庭,因生活费用无着落,遂产生抢劫他人财物的念头,抢劫所得均被用于生活开支。 2003年8月,4人因涉嫌抢劫罪被移送至修水县检院察。检察院研究后认为,鉴于4人系初犯、主观恶性不深、犯罪情节一般,且如果采取常规办案方式对他们提起公诉,将会毁掉他们的一生,成为社会的包袱。为此,经修水县检察委员会批准,对匡某、徐某、朱某、陈某暂缓起诉。 经过近一年的跟踪帮教,今年8月,修水县检察委员会研究认为,匡某等4人在缓诉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免除其处罚,决定不予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