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1日进入森林防火重点期以来,修水县加大宣传力度,完善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堵源头、严追惩,森林防火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修水县森林面积4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70%。其中,林业用地35万余公顷,木材蓄积总量910万立方米。去年10月至今年9月,全县森林火灾及过火面积与前年同比下降50%以上。但随着林地可燃物的增多及少数群众防火意识仍然不强等因素的影响,该县森林防火尤其是重点防火期的防火工作难度增大。为此,该县森林防火围绕“一个为主、二个处罚、三个专门、四级共管”开展。即以宣传教育为主,县直驻乡干部,乡镇驻村干部上户宣传,张贴《县森林防火指挥通告》,发放“禁火令”10万份,做到林区农户每户一张“禁火令”,驻村干部每人一张林区农户户主登记表,各中小学校开设森林防火教育课。同时,加大对山火肇事者及责任人的处罚,对肇事者除进行经济处罚外,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责任人的追究由县纪委监督局按山火损失情况,分别追究县直驻乡领导,乡(镇)书记、乡(镇)长、乡镇驻村干部的责任。另外,该县配备专门的森林防火车辆,专门的扑火队伍和落实专门的防火经费。县、乡、村、组四级齐抓共管,将山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村、组、户,落实到山头。 |